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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材料价格监管

为保持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材料价格的基本稳定,保障生产企业以稳定的价格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满足灾区人民生活需要,物价部门加强抗震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材料价格监管。
    一、加强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原材料价格监管,稳定救灾帐篷生产用布、钢管以及过渡安置房生产用聚笨乙烯等原材料价格,对帐篷、过渡安置房等物资的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密切监测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原材料价格及成本变化情况。开通24小时价格监测预警值班电话,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跟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对辖区内过渡安置房生产用彩涂钢板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自2008年5月28日起三个月内辖区企业生产的过渡安置房用彩涂钢板出场价格不得高于5月11日的价格。
   四、加强救灾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及生产用材料价格家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巡查,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以次充好,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收费减免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Add Date:2010-4-23     View Times:217